加大财税金融支持:充分利用科技重大专项、技术改造资金、工业转型升级资金、专项建设基金等渠道,加大对两化融合共性技术开发、公共平台建设、试点示范项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支持。完善和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。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、开发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的优势,加大对高端装备、智能制造、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。引导中央企业创新投资基金、地方产业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,支持成套装备、高端智能产品、工业软硬件、工业互联网等重大技术研发、成果转化和并购重组。
建立健全标准体系:整合工业、信息技术、通信领域的标准化资源,加快建立适应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标准体系,推动建立跨界融合标准化技术组织。按照急用先行、成熟先上、重点突破的原则,面向重点行业和细分领域制定行业应用规范和实施指南。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重要作用,支持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,鼓励制定团体标准,协同推进标准研制。支持骨干企业主导或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,提升国际标准话语权。
完善人才培养体系: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、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分享机制,创造有利于两化融合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。围绕两化融合急需短缺人才,在重点院校、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,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。支持高校围绕两化融合人才培育设立相关学科,把两化融合人才培养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等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的优先领域。加强中西部地区两化融合人才培养和引进。推广企业首席信息官制度,鼓励企业引入和培养复合型人才,提升信息化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对接能力。
加强国际合作交流:围绕两化融合相关技术研发、标准研制、人才培养、行业应用等领域,积极开展双边、多边国际交流合作。结合“一带一路”等国家重大战略,支持和鼓励制造企业联合互联网、信息通信、金融等领域企业率先“走出去”。支持行业协会、产业联盟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共同推广两化融合相关产品、技术、标准、服务,推动两化融合全链条“走出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