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悉,该专项重点支持壮大期、上市期企业,包括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。产品须拥有发明专利或稳定性强的实用新型专利,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。项目产品必须是以生产、销售、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,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。
申报条件为: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和纳税,且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;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(含)以上,农业、现代服务业企业2000万元(含)以上;研发投入占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5%以上,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%以上;企业在细分领域内居全国前列,企业销售收入具有较大规模,前三年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有较高增长率;非挂牌上市(区域交易所除外)的企业,挂牌上市企业占有50%(含)以下股份的企业等。
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规律,依据初创期、成长期、壮大期、上市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求,按照梯度培育、差异扶持原则,2017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专项主要采用后补助、贷款贴息等方式,重点支持壮大期、上市期企业项目,引导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和开发拳头产品,快速占领市场,做强品牌、做大规模,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