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世界上已有8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国家质量奖。其中,最知名的三大奖项包括:美国“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”(1987年设立,每年由总统为获奖者颁奖);“欧洲质量奖”(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质量组织专门设有欧洲质量管理基金会,并于1992年首次颁发);以及日本“戴明奖”(1951年设立,是世界上最早由国家设立的质量奖)。 “质量提升需要资本、时间和人力成本的投入,也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当前国内一些企业,之所以全面质量管理成效不显著,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企业决策者对质量不够重视。”黄国梁说,全面质量管理是所有工作人员和所有决策者的职责,产品质量从深层次来说折射的是企业的技术创新、管理水平,以及企业家的道德素养。 2012年6月,中国质量奖设立,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发改委、工信部等部委组成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,每两年评选一次。第二届中国质量奖在总结首届评选表彰经验的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评选制度,制定出台了《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》,把质量奖评选纳入法制化轨道;评选范围也较首届适度扩大,在制造业、服务业基础之上,纳入了工程建设、国防工业及武器装备、一线班组、一线工人等;同时,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,对组织综合考察其质量、创新、品牌、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,采集申请组织的标准、计量、认证、专利等质量技术基础等核心指标进行比对对标,对个人重点考察在其质量领域作出的贡献,所在行业、企业的形象和地位,社会各界的认可情况等;另外,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对申请组织和个人舆情进行监测,结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,更加全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