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睁大双眼随时保持警惕,却依旧发生了这样的事情,这是满足于现状的企业与被规定绊住手脚的政府的“杰作”。竞争当事人,即企业负有重大责任。这是在重蹈过去美国和日本企业的覆辙。美国企业于1970~80年代将半导体产业的主导权拱手让给了日本的后起企业。为了生存,虽然美国企业与日本企业共享技术并共同研发(R&D),但为时已晚,无计可施。汽车领域也有类似的遭遇。90年代以后,日本在造船、半导体、电子电器领域洋洋得意,结果被韩国抢占了上风。最近,被中国技术崛起追击的韩国企业也陷入了同样的境遇。
产业需要不断进化为高附加值产业,因为后起之秀在不断追击。美国于2000年代在信息通信技术(ICT)领域寻找到了突破口,日本正在全力发展宇航和机器人领域。其间,韩国沉醉于暂时超越了日本电子电器产业的优越感,像一只在慢火加热的凉水中的青蛙一样对中国的追击睁只眼闭只眼。技术也遵循“花无百日红”的道理。就算是现在,韩国企业也应该提高主力商品的竞争力,挽回其间在生物、宇航、电动车、物联网等尖端领域的不振局面。